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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人看过来:从国庆起多项政策新规开始实施!

2020-10-06

标签:纺织,面料

 

“金九”一过,“银十”便接踵而至。一批与纺织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也将正式开始实施。例如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腈纶本色纱》等6项行业标准10月起开始实施等。今天小布就来盘点一下具体内容。

 

1、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以下简称《自贸片区条例》)将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一起,于10月1日起施行。在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模式上,《自贸片区条例》中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的管理模式,探索实施国际投资自由。

 

《自贸片区条例》还规定,自贸片区将逐步取消或者放宽境外投资者在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服务、专业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资质要求、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自贸片区条例》还提出,拟取消对港澳企业自贸片区内投资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2、《腈纶本色纱》等6项行业标准10月起开始实施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品分会归口的《腈纶本色纱》、《涤纶色纺纱》、《莱赛尔与粘胶纤维混纺本色纱》、《涤粘色纺纱/氨纶包覆弹力线》、《莱赛尔与粘胶纤维混纺本色布》、《间位芳纶本色布》六项行业标准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3、先承诺再许可,浙江交通运输审批流程更精简

 

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告知承诺行政许可主要是通过放宽材料提交时限,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使申请人可以快速取得许可证并投入生产经营。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是指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时,交通运输部门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由交通运输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

 

4、浙江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印发的《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央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并与浙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步调整。与浙江省高耗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偿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原则给予补贴。

 

已享受浙江省高耗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偿政策的,不享受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中报废部分补贴。更新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5、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预算收支范围。规定各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各部门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应当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反映。《条例》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明确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需要,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国务院批准的限额。

 

6、严防内河水污染!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将迎更严格水污染防治管理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船舶垃圾的处理作出了要求,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物防治主要按照"船上储存、交岸接收处置"的原则执行。其中,禁止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残油(油泥)、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京杭运河、漓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客运船舶产生的剩油、剩菜、汤水等餐饮污水按厨余垃圾管理,船舶应当将其收集后送交接收设施。

 

7、浙江修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

 

10月1日起,修订后的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此次修订主要是对保证金开户银行的新增、调整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市、县用于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开户银行,由属地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确定。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管理、严控数量,不得随意增设。

 

同时,对交易结束后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时限进行了调整,由"5个工作日内退还"改为"应在终止交易后直接退还,最迟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进一步体现行政服务效率,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8、浙江实行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

 

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将于10月10日正式开展。

 

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为单位账户人民币50万元,个人账户人民币30万元。试点开始后,原则上提取大额现金需至少提前1天预约。此外,浙江省对批发零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建筑业等4个行业大额取现实行限额管理,单日累计限额标准分别是60万元、6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